共同发展南中国海资源
2015-01-13
前国务资政贾古玛教授建议,争夺南中国海主权的国家应共同发展资源,以便在不影响主权争议结果的情况下,允许公司进行石油的开发。
他昨天在吉隆坡的“全球温和派行动组织”国际会议上谈到缓解各类衝突的方法。
谈到国与国之间的衝突时,他举南中国海為例,赞同各国联合发展资源的做法。
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这六个亚细安成员国,和中国、日本和韩国这三个东亚国家都基本上同意联合发展碳氢化合物。
他表示传统上解决国与国之间的衝突的方式是按部就班且有先后次序。
但在处理国内衝突时除了应用传统的方式之外,也应从更全面的角度针对衝突的起因和性质对症下药。
贾古玛表示,国家也应在衝突获得解决后,有一套监督和观察的机制,以确保解决衝突的计划有充份获得落实。(联合早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