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丁美洲国家的社会福利制度在上个世纪80年代进行了较大的调整,使社会福利覆盖所有穷人。
拉美国家的福利由三部分构成:工人和雇主共同支付的社会保险,政府负担的穷人社会救助,劳动保护法规规定的福利。
拉美国家社会福利制度的特点是:有条件的货币转移支付,对需要救助的家庭直接给予现金;
定位家庭户,在物价上涨期为使公民的生活水准不下降,对所有家庭户给予补贴;对极度贫穷的人给予一揽子全方位救济。
社会福利是给最需要的人的,也就是给穷人的,
其目的是弥补第一次收入分配的差距,让所有国民生活得有尊严,增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