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氏春秋》揭示了尊重生命的重要性,指出:“圣人深虑天下,莫贵于生。”
从而提出一个系统的、有生态伦理学意义的生命观,其要点有三:
第一,“生”,指生命。它来源于自然,并与自然构成有机整体,是“精气之所集也”。
生命的结构分为五个层次:(1)命,指天,为始生者;(2)气,精气,生命的来源;(3)形,生命之形体;(4)神,生命之知、情和意;(5)性,即养成者。
《本生篇》说:最初创造生命的是天,使它得到保养和生长的是人。
能够保养天所创造的生命而不加损害的人就是天子。天子的所作所为都是为了保护天赋的生命与人性,这是人间设立官吏的根本原则。
第二,人对待生命的正确态度就是“贵生”。应观察天地变化之机,分辨万物生长之利,以促进生命的发展,使万物各尽其年。
在此摆脱了唯人独尊的思想,承认了各种生物的生存权利,并把护养万物、维持生命的最佳状态作为圣人的重大责任。
其《尽数篇》说,天地精气集聚,必有所生所附。集于珠玉,就明亮精莹。集于树林,就茂盛成长。集于圣人,就化为卓识。
天子的责任就是让小鸟飞得更轻更高,让野兽跑得更快更远,让珠宝更加美丽,让植物更加茁壮,让圣人更加聪明,这就是治理天下的圣道。
第三,贵生是人类之至德。贵生的方法有许多,其主要的原则是凡对于生命有害的事情都应制止,凡对生命有利的事情就去做。
“故所谓尊生者,全生之谓。”(《贵生篇》)尊重生命,也就是保护生命。
《贵公篇》说天地是伟大的,它生育万物,却不把万物看成自己的儿子;它长养万物,却不据为己有;
万物都受到它的恩泽和利益,却不知道这些恩惠来自何处。
这就是天地的美德,亦是三皇五帝的功德,人类至高无上的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