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房地产业从一开始就是建立在违法犯罪的基础上。
因此,中国房地产业一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肮脏和罪恶,注定了它的罪恶本质。
带着它的罪恶本质,中国房地产已经成为中国肌体上的一个硕大无比的毒瘤,不断地扩散着祸国殃民的毒气,
使得当今的中国政治败坏、经济溃烂、文化崩塌、社会堕落,堪称祸国殃民、罪恶累累。
毫无疑问,中国房地产的本质性问题不是房价的高低,也不是投机炒作。
长期以来,房地产邪恶势力不断地在房价问题上喋喋不休,大做文章,而对中国房地产的本质性问题只字不提,绝口不谈。
房地产邪恶势力的目的,就是为了误导和蒙骗老百姓,以掩盖中国房地产的本质性问题。
可悲的是,善良的中国老百姓被房地产邪恶势力玩得团团转,全付身心地投入到对房价问题的关注当中,
全然不知房价问题只是表象,表象背后的本质性问题才是中国房地产的要害。
认识到中国房地产的本质性问题,也就知道:中国房地产需要的不是虚伪的调控,中国房地产需要的是彻底否定,推倒重来!
中国房地产的本质性问题就是制度性的违法犯罪,以及借助于制度性违法犯罪而对人民大众合法权益的野蛮剥夺和人民大众巨额财富的残酷掠夺!!!
现在,就掀起中国房地产厚厚的黑幔,看一看中国房地产的本质性问题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明文规定,城市的土地是属于全民所有的,也就是全体国民所有的。
全体国民作为城市土地的所有者,依法享有对城市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力——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大众的合法权益和巨额财富!!!
然而,在中国房地产的制度性违法犯罪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大众的合法权益和巨额财富被剥夺和被掠夺的干干净净,一无所剩。
一、人民大众对土地的占有权力,被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房地产制度所架空,人民大众的占有权实际上被剥夺。
这就相当于一个人买了一台电视机,做为这台电视机的所有者,他享有对这台电视机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力。
然而,这台电视机的使用权却被“分离”,它被别人抱走使用于欣赏电视节目。
如此一来,这个人的占有权就被架空,占有权实际上被剥夺——这就是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房地产制度的真相。
二、 人民大众对土地的使用权力,被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的房地产制度直接剥夺。
在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的制度下,人民大众实际上被剥夺和被掠夺了两次:
第一次剥夺,是人民大众所拥有的对土地的使用权被直接转移到地方政府的手里,成为地方政府的财富。
通过售卖土地使用权,地方政府获取了巨额财富,成为他们高工资、高福利、高消费的资金来源,而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人民大众却分文未得。
地方政府卖掉属于全体国民的财产,却把钱装进自己的口袋,从此过上了花天酒地的日子。
每年流入地方政府口袋里的土地收益达几万亿之多。同时,土地财政使地方政府与房地产商结为罪恶的利益共同体,“执政为民”变成“执政为房地产商”,成为政治败坏的催化剂。
土地财政是对人民大众巨额财富的最野蛮掠夺!
第二次剥夺,是人民大众还要拿出自己的血汗钱,再高价买回原本就属于自己的土地使用权。
人民大众购买房子,其中一部分是地价,也就是几十年土地使用权的价格,而这土地使用权原本就是属于人民大众所有的,
人民大众是在用自己的血汗钱高价买回原本就属于自己所有的东西。
为此,人民大众每年又要掏出几万亿的血汗钱。
三、人民大众对土地的收益权力,则被土地出让收入归属地方政府所有和土地增值收益归属房地产开发商所有的制度所剥夺。
按照宪法和法律,土地出让收入和土地增值收益都是属于土地所有者——人民大众所拥有的,而它们都被剥夺。
每年几万亿的卖地收入,本来是属于人民大众的财富,但是却装进了地方政府的口袋里。
而每年几万亿的土地增值收益,本来也是属于人民大众的财富,但是却装进了房地产商的口袋里 。
四、人民大众对土地的处分权力,则被土地出让由地方政府官员审批的制度所剥夺。
属于人民大众所有的土地,却由地方政府官员说卖就卖,成为他们以权谋私、捞取巨额钱财的最方便途径,他们只要批上一个条子,就可以捞上几千万、几亿的非法钱财。
请看:苏州原副市长姜人杰靠房地产捞钱1亿多。
抚顺国土局局长罗亚平靠房地产捞钱1.45亿。
杭州原副市长许迈永靠房地产捞钱2亿多。
温州原副市长杨秀珠靠房地产捞钱2.5亿。
中山市市长李启红家族靠房地产捞钱财富达20亿。
..........
此外,还成为地方政府官员为其亲属牟取非法暴利的有效途径。
比如,如前广东省副省长于飞,利用职权为女儿的皮包公司(用9998元港币在香港注册)批地3500亩,一转手,狂赚2800万元人民币;
前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利用职权,帮助其弟陈良军的房地产公司从上海宝山区非法圈地783亩。
此后,陈良军将783亩土地使用权转手倒卖,非法获利1.18亿元。
中国房地产的本质性问题大白于天下,那就是制度性的违法犯罪,以及借助于制度性违法犯罪而对人民大众合法权益的野蛮剥夺和人民大众巨额财富的残酷掠夺!!!
中国房地产的现行制度,就是对人民大众所进行的赤裸裸的违法犯罪!
对于违法犯罪,需要采取的措施是彻底铲除,而不是调控。对违法犯罪进行调控,实在是荒唐透顶。
作为中国房地产制度性违法犯罪的受害者,中国老百姓必须提高自己的认识能力,看清中国房地产的本质性问题,不要被表面性问题所蒙骗、所误导。
制度性的违法犯罪,以及借助于制度性违法犯罪而对人民大众合法权益的野蛮剥夺和人民大众巨额财富的残酷掠夺——这就是中国房地产的本质性问题!
看清了中国房地产的本质性问题,中国老百姓就不应当在房价问题上纠缠不休,而应当直扑本质性问题,彻底解决中国房地产的制度性违法犯罪。
只有解决了中国房地产的制度性违法犯罪,才能从根本上维护和捍卫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大众的合法权益和巨额财富。
要解决中国房地产的制度性违法犯罪,就必须彻底否定中国房地产的现行制度,就必须推倒重来,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基础上重建中国房地产的制度与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