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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中药研究

中药知识产权保护欠缺

2014-08-26

    我国中药产品知识产权保护方式主要有专利保护、新药保护、中药品种保护和传统的保密方式及商标保护。
    目前,国内企业惯用的是行政保护,寻求法律保护的意识不强。
    随着中医药产业的国际化发展,随着双边或多边合作的加深,中医药知识产权面临严重威胁,
    中医药传统知识由于缺乏有效的法律保护,被不当占有、使用的事件屡屡发生。
    随着国内国际医药市场竞争加剧,没有专利的中药产品就没有独立生产、销售的安全保证,还可能被他人“合法”仿制。
    发达国家较早实行了药品专利,一方面以合作开发名义获得中国的中药知识产权;
    另一方面又以知识产权为武器,企图独占被其获取的一些中药财富。
    我国现行涉及传统医药的法律法规,主要是参照西医药模式制定的,无法有效体现中医药等传统医药自身的特点和发展规律,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传统医药的发展。
    如《专利法》只能保护中药配方和配方的剂量,对配方的用途、加减则未能有效保护,这对中药复方的专利保护是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