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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

中国容忍转基因大豆泛滥

2014-08-30

    中国很早就出台关于转基因食品标识标注的相关规定。
    2001年,国务院颁布《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随后农业部又颁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当时的卫生部也颁布了《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这些行政法规都明确规定,对于农业转基因生物及转基因食品,必须进行明确的提示性标注,
    例如《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规定,利用基因工程技术改变基因组构成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生产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标签上必须标注“转基因××食品”或“以转基因××食品为原料”。
    如果转基因食品来自潜在致敏食物,还得标注“本品转××食物基因,对××食物过敏者注意”字样。 
    另外,中国还规定,不得销售或进口未标注和不按规定标注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其标注应当标明产品中含有转基因成分的主要原料名称。
    如果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不按规定标注,得重新标注后才能入境。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原副院长糜振玉中将4月25日发表于《科技文摘报》上的《正视进口转基因大豆对13亿中国人健康安全的危害》一文提到,
    “中国卫生部制定的国家标准GB2763-2005《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水果中的草甘膦残留不得超过0.1毫克/公斤,玉米中草甘膦残留不得超过1毫克/公斤。
    但不知为什么,对大豆的草甘膦残留限量竟然未作规定。” 
    这意味着中国每年进口的转基因大豆,其草甘膦残留量是个未知数。
    而中国转基因大豆2012年和2013年的进口量分别达到5838万吨和6338万吨。
    糜振玉在文中还提到,“喷洒草甘膦,不仅使芳香族氨基酸缺失,导致转基因大豆的营养成分严重缺乏,而且草甘膦会通过根、茎、叶沉淀在植物内,无法通过清洗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