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降低流通费用10项政策措施。
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於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產业发展的意见》,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会议确定了十项政策措施。
会议要求抓紧落实提高小型微型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徵点政策;
加快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完善试点办法,降低交通运输业税收负担。
国务院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督察组开展专项督察。
降低流通费用十大政策措施(部分):
降低农產品生產流通用水用电价格。规模化生猪、蔬菜等生產的用水用电与农业同价。
规范和降低农產品市场收费。政府投资建设或控股的市场按保本微利原则从低核定收费标準。
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和恶意佔压供应商货款。制订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的法规。
严格执行鲜活农產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深入推进收费公路专项清理,降低偏高的车辆通行费收费标準。
加强对公用事业延伸服务的收费监管。尽快优化和调整银行卡刷卡手续费标準。
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监管。
开展农產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2013年起三年内免徵农產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產税。
保障必要的流通行业用地。鼓励各地开闢免费使用的早市、晚市、周末市场。
规范交通运输领域执法行為。為物流配送车辆提供通行便利。
建立健全流通费用调查统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