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资讯
在印尼美娜多召开的第四十三届东盟经济部长会议(AEM 43)上,东盟各经济部长一致认为,在《东盟宪章》的法理框架、《东盟经济共同体蓝图》、建设东盟经济共同体及其战略性的实现进程的基础上,东盟各国间的经济合作已不断深化。
服务贸易方面,东盟经济高官一致认为应使用灵活、必要的方式来让东盟成员国于2011年年底能够将开办东盟服务市场的第八份承诺书的谈判结束。
关于货物贸易,包括柬埔寨、老挝、缅甸以及越南在内的东盟成员国制定了减税承诺进程,且基本完善了《东盟货物贸易协定》中所提出的有关关税自由化的各种义务。
东盟各国应努力消除非关税壁垒和服务贸易及投资中的各种障碍,进行微观经济调整和改革,简化投资手续,鼓励国内国外投资,刺激生产力的发展;
推动东盟互联互通、东盟全面投资协定、东盟单一窗口、东盟一体化粮食安全框架等文件的实施,加强东盟应对经济、金融、食品、能源危机及不可预知的国内、国际威胁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