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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非资讯

阿尔及利亚信用证支付新规定

2015-08-07

    阿尔及利亚对外银行(BEA)就进口企业开具信用证用于外汇支付出台新措施,主要内容包括:
    1、对外银行及对外银行其分支机构在开具信用证前需明晰开证企业支付能力;
    2、企业开具用于外汇支付的信用证额度不得超过企业资产总额的两倍;
    3、按纳税基数纳税的企业不得进行超过3000万第纳尔(约合27.5万欧元)的交易;
    4、进口准备金禁止进行现金转账;
    5、不再接受经公证的债务欠款用于做存款抵押;
    6、已开具用于外贸支付的信用证的企业,货款未支付期间不予开具新信用证;
    7、进口商需出具由出口商提供的有关货物质量、原产地及标准的相关证明文件,特别是来自中国、土耳其与迪拜的货物。
    上述证明文件需由国际知名机构颁发,且与订单相符,以便确保货物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