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亟需大规模减税
2015-11-15
文/管清友
大规模减税是从收入端宽财政,相比支出端的财政刺激,减税可以避免财政定向支出带来的资源配置扭曲。
此外,减税和其他财政刺激一样,可以扩张总需求:
第一,减税有助于增加劳动者的边际收入,提高劳动者工作积极性;
第二,提高资本的边际回报率,增加企业家固定资产投资与科研投入的意愿。
而劳动、资本与科研投入的增加,三者均能提高社会总产出。
第三,从需求端看,减税增加了居民部门的可支配收入,而居民部门相对于政府而言使用资金更有效率。
“里根经济学”应对滞胀的核心就是大规模减税。
1981年参众两院通过《经济复兴税收法》,里根总统的减税行动开始,被称作是美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减税行动。
里根减税行动主要包括大幅下调个人所得税税率、个人所得税指数化、加速固定资产折旧。
减税刺激了消费和新设备投资:
(1)个人消费支出对GDP的拉动率从1982年的0.86%快速上涨至1983年的3.54%;
(2)1982年以来对新工厂和设备的实际投资每年增长15.4%,为二战结束后没有过的速度。
1984年美国GNP增长率为6.8%,为1954年以来最高增速。
当前我国税赋比重过高、税收制度存在诸多制度性缺陷,已越来越难以适应经济发展,亟需改革。
(1)调整个人所得税税率。个人所得税边际税率最高的国家为瑞典,其最高税率为56.6%。
中国最高税率为45%,与美国持平但高于大多数发达国家与新兴市场,过高税率对高收入人群形成了逆向激励。
《经济复兴税收法案》将美国最高边际税率由70%一次性降至50%,1987年再次下调至38%,1988年又降至33%。
据统计中等收入纳税人平均税率降低了1/3,数百万低收入者不再支付任何个人所得税。
(2)提高直接税比重,减少重复征收。间接税不由纳税义务人实际承担,被转嫁至最终消费者,在转嫁环节中易重复征收。
此外由于间接税具有累退性,过高比例的间接税无形中加大了收入分配差距。
尽管近年来间接税比例有所下降,但仍处于较高位置,2013年间接税比例为62%,高于45%的世界平均水平。
未来增加直接税比重是税收改革的方向之一。
(3)个人所得税指数化。现行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在2011年确立,
通货膨胀使得在非指数化税收体系下,纳税人随着名义收入的增加进入更高纳税阶层,实际税收负担加重。
国际上,主要发达国家均实行了个人所得税指数化。
《经济复兴法案》对美国个人所得税进行了指数化,按每年物价指数的涨幅,自动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扣除额与所适用税率。
(4)加速固定资产折旧。新兴行业尤其是高科技行业,前期固定资产投资大、回报周期长,
在国内间接融资为主体的融资体系下,过长的固定资产摊销周期增加了企业初期税赋压力,不利于企业成长。
对于新兴行业,应加速固定资产折旧,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为企业发展创造空间。
美国《经济复兴法案》采用了实行折旧补贴的“加速成本回收制度”(ACRS)快速摊销成本,
确定的折旧期分别为3年、5年、10年与15年,是美国历史上折旧年限最短的折旧方法,
如厂房建筑折旧期由32-42年缩短为10-15年,机器设备折旧期由5-15年缩短至5年,汽车折旧期缩短为仅3年。
(5)分类税制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转变。现行税收制度将收入按来源不同分11类,
并按相应的扣减额与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加剧了收入分配差距。
未来税制改革方向应对部分所得项目实行综合计税,
并将纳税人的按揭贷款、赡养抚养等家庭负担计入抵扣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