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建议取消购房税费降房价
2015-12-17
社科院课题组认为,在内部结构性过剩严重,外部环境趋于恶化的条件下,
如果仍继续原有的“经济房地产化”导向,剌激住房市场以维系高房价和经济高增长,
势必降低居民消费水平,加重住房结构过剩,影响经济的顺利转型。
“住房市场发展应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相结合,通过适度藏富于民,实现住房市场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这需要创新住房政策导向,由过度强调住房市场的经济支柱作用,转向适度强调住房民生导向。
不断采取措施,降低居民家庭的实际住房负担。”《住房报告》说。
课题组建议,出台按揭贷款利息抵扣个人所得税政策,降低购房还款负担,实现居者有其屋和藏富于民双重目标。
对居民家庭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提供购房补贴和利息补贴。
提高公积金覆盖面,改革公积金归集信贷制度,降低公积金贷款利率,让更多家庭能够获得低息购房贷款。
课题组还建议减免普通商品住房交易税费,促进自由迁徙和居住条件改善。
具体措施包括:扩大契税优惠,所有普通商品住房契税均按1%的优惠税率收取;
取消2年限制,所有普通商品住房交易免征营业税;
取消自用5年及唯一生活用房限制,所有出售普通商品住房的所得均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于卖一买一的换房需求除给予税费减免外,还可给予适度财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