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与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2015-12-24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自然人和各类机构投资者购买库存商品房,
成为租赁市场的房源提供者,鼓励发展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
这里面最令人震撼的,是鼓励自然人购买库存商品房,成为租赁市场的房源提供者。
也就是说,国家不但承认了住房的投资性需求,还鼓励上规模、上档次。
要知道,在房价上涨压力最大的时候,官方是限制投资性需求的,
对于改善性需求都加以了一定的限制。
后来,楼市陷入低迷之后,先是承认了改善性需求,给予了首套房待遇。
随后,又承认了投资性购房需求。“鼓励自然人成为租赁市场的房源提供者”,
则将投资性需求推向了极致。
那么问题来了。房地产税将来怎么收?
不是说房产税会采用累进制,房子越多、税收越重。
好,按照中央最新指示:买房就是爱国,不会有累进制房地产税。
那么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是不是要缴纳房地产税?土地使用税,还有增值税等等。
如果不交房地产税,那么一直对企业征收的房地产税是不是全部免除?
自然人购买商品房出租也有诸多的法律问题,不是说说而已。
或许,政府真的又在下套,鼓励买房,消化鬼城,然后征收房地产税,替代土地财政。
这种拙劣的伎俩或许坑不了多少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