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允许外籍看护上门服务
2016-02-28
日本厚生劳动省专家会议26日汇总一份报告,
其中写入基于经济伙伴关系协定(EPA)扩大来日外籍看护候补人员工作场所的方针。
现在的工作场所仅限于特别养老院等设施,
但报告允许取得护工国家资格者进行上门看护。
预计最快将在2017年度落实。
厚劳省希望通过扩大外国人工作场所来应对严重的看护一线人手不足问题。
报告指出,即便是外国人,
取得国家资格者被确认与日本人拥有同样的专业知识和技术,
可以上门进行看护。
但是,因生活习惯不同和语言障碍等,上门看护时恐怕会发生矛盾,
因此报告还明文记载要具备一定的业务经验和日语能力。
另外,报告还要求看护业主完善咨询和投诉窗口以维护人权。
迄今为止,基于EPA的外籍看护候补人员工作场所原则上
被限定在规定人数30人以上的特别养老院及老人保健设施,
即便取得国家资格也不能进行一对一的上门看护。
基于EPA,2008年度以后从印度尼西亚、菲律宾、越南三国有约2100名看护候补人员来日。
这是原则上在4年的逗留期间在相关设施一边工作一边参加国家资格考试的机制,
迄今为止有超过300人通过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