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沫特征:金融投机
2016-03-07
如果没有金融机构推波助澜,房地产价格不会急剧膨胀。
过去宽松的金融监管制度下,金融投机很快就会一浪高过一浪。
在20世纪20年代佛罗里达房地产泡沫中,
参与投机的有各种金融机构。
相对而言,传统的银行更为保守,
最激进的是建筑和贷款协会。
这些机构就像互助储蓄银行一样,主要借款给自己的成员。
负责监管建筑和贷款协会的主要是地方政府,
而地方监管者认为这些机构并不吸纳公众存款,
所有的贷款都有房地产为抵押,因此不会出现问题,
所以对这些机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很多建筑和贷款协会是房地产商建立的,
他们通过降低首付比例、发放二次抵押贷款等方式刺激人们贷款买房。
尽管建筑和贷款协会不会像银行那样出现挤兑,
但如果贷款合同违约率提高,同样会出现资不抵债问题。
房地产商还通过发债融资。
当时已经出现了证券化。
在20世纪20年代期间,开发商发行了大约100亿美元的房地产债券。
大约有三分之一房地产债是以住宅按揭利息为基础,
其余的房地产债则以商业地产项目的未来租赁收入为基础。
为了吸引投资者购买,发行人保证债券持有人能够获得5%的利息率。
当然,这也就意味着,如果潜在投资的收益不足,
该项目或保险公司就承担了很大风险——
导致2007年美国次级贷款危机的那些令人眼花缭乱的“金融创新”,
其实根本就不是创新,
80年前,佛罗里达的房地产商就已经熟知这些伎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