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类致癌物≠最强致癌物
2016-03-15
被IARC盯上的疑似致癌因子,要判断其致癌性就得收集大量证据,
开审查会议,得出一致性结论,才能形成最终的论文。
IARC将致癌因子分成1、2A、2B、3、4共5类,
前面所述的各种致癌说都源自这个分类体系。
与化学品毒性分级的逻辑不同,
IARC的分类是依照致癌证据的充分程度,而非评估风险高低。
它只定性,不定量。
但既然要撑起“权威”的招牌,分类界定可半点马虎不得。
1类致癌因子,笔者称之为“板上钉钉”类,
即有充分证据证明对人类有致癌作用,
如果对人致癌的证据不够充分,但在动物实验中致癌证据明确,
且有强有力证据显示对人的作用机制与癌症相关,
都属于明确的人类致癌物。
截至2015年10月,1类致癌因子名单上共有118个成员。
其中相当多是人们日常熟知的有害物质,
如甲醛、甲醇、苯、多环芳烃(来自烹调油烟和汽车排放物等)、
尼古丁、1,3-丁二烯(合成橡胶及合成树脂的制造原料)、
苯并[a]芘、香烟、槟榔、镉、焦油、砷
及其无机化合物(包括砒霜)、所有类型的电离辐射(放射性元素、X射线、α射线等)、
二恶英、室外空气污染等。
也有些致癌因子在人们的意料之外,如室内燃煤、太阳辐射、橡胶工业、
油漆工职业、华支睾吸虫(一种肝脏寄生虫,未煮熟的螺类、鱼类中可能含有),
甚至还有木屑、中国式咸鱼、皮革尘埃、加工肉类。
难道吃几片培根就和吸烟、中“霾伏”、受核辐射、服砒霜一样可怕吗?
其实IARC的分类依据已然告诉我们:
致癌因子被归为同一类别,不意味着各自的危险性(致癌效力)也在同一水平。
比如香烟提高肺癌风险高达20倍,每天摄入50克酒精使口咽癌患病率增长2~3倍,
PM2.5浓度每增加5微克/立方米(雾霾天的浓度一般超过二三百),肺癌风险提高18%。
相比之下,每天吃1两加工肉使大肠癌风险提高18%,反倒算是低的了。
IARC还介绍,全球每年约有3.4万例癌症死亡可能与大量食用加工肉制品有关。
而吸烟可能导致100万例癌症死亡,饮酒可能导致60万人患癌死去,
空气污染可能导致20万人得癌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