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将成为地方政府的主税源
2016-03-19
目前我国实际开征的18种“正税”里面,与房地产相关的就至少有10种,
都应在全面改革视角下作合理协调——
收费或许要在清理中间取消,或许要归并,
或者某些收费负担需要调减。
中国一些主要的城市区域,若干年后房地产税可能成为最主要的地方收入来源之一。
它会自然而然地成为主体税源。
中国的发展大势,是未来还要有4亿人左右从农村居民变成城市居民,要在城市定居都要有房。
建成区域会扩大,城市居住的人会翻倍,人均收入会上升,
他们的住房形成的税源,对公共金库作出的税收贡献,
一定是不断上升的。
只买第一套房,不买第二套房,这不符合人均收入上升大趋势和人的需求本性。
退一万步说,假如真的普遍出现所有人都只买第一套房,
那么可以再修改税法,根据情况,从一开始第一套房的不征税,
可以变为根据人均多少平米征税的办法。
在征税前进行不动产登记,把全国房屋的基本数据摸清楚,
评估税基的时候,可以按照物业税模拟空转的经验,
在计算机里设计好软件,将住房的相关数据输入计算机,自动生成评估结果。
模拟空转的时候,是分三种不同的类型:
制造业的、商业的和消费住房,不同类型,有不同指标体系。
消费住房很重要的是要参考市场价值,
处理地段因素、朝向因素等各种复杂的因素来作综合评估。
另外,在很长一段时间以内,也不涉及农村宅基地上的农民自住房。
小产权房的问题有待进一步理清。
这一次的不动产登记会倒逼出小产权房的分类解决方案。
总体来说,小产权房在既有情况下,主要是农村集体土地上个人宅基地上的房子,
以及一些跳过征地环节直接进入市场交易、名为小产权实为买主无产权的房子。
只有小产权房在分类处理清楚后,对那些处理成商品房的真正的产权房,
在那个时候,再按照法律去覆盖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