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最大的悬剑轰然落下!(下)
2016-04-19
如果选择补交地价,怎么计算呢?
对于续期的土地,一般通过基准地价来计算土地出让金,也就是正常的市场价格。
如果政府参照附近土地拍卖价格来推算,
则一线城市的续约价格可能将远远超过温州的“占房价的三分之一”,
弄不好会“占房价的一半以上”。
比如北京市中心一套价值2000万元的房屋土地到期,
续约价格如果参照市场价,也许要缴纳1000万的费用。
这是非常令人恐怖的事情。
它不仅远远超越了大家的预期,也超越了大家的承受能力, 成为楼市头顶上的一把悬剑。
据报道,目前温州官方对这一问题的表态是:
一是积极向上面反映,这个制度需要顶层设计,地方政府突破不了,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收到很明确的答复;
二是在研究作为温州地方的普惠性政策及解决意见方案,
目前已着手起草政策建议的初稿,
近期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后提交给上级,妥善化解这类问题;
三是对于现在想要续期的市民,我们随时欢迎,并给予优先办理。
也就是说,问题可能存在某种转机。
对此,我的看法如下:
1、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设定,对于国家来说,说到底无非是一个税收问题。
如果国家把产权赋予个人,则可以激活民间创造财富的热情,
而国家可以通过税制设计实现持续税收。
如果想通了这个问题,不妨先从城市建设用地入手,
将房屋下面的土地所有权无偿赠与个人、企业。
于是,所谓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也就不存在了。
国家对所有不动产征收物业税,
税率根据政府实际开支调整。
2、若暂时不能实现上述设想,则应该通过国家层面立法方式,
尽快对土地使用权续期问题的细节加以明确。
否则,在楼市去库存的关键时刻,“温州事件”将严重打击大家的购房热情。
3、应尊重2007年版《物权法》的规定,承认“自动续期”。
也就说,如果到期的时候业主不主动申请续约,
则国家默认这套房子自用,不强拆,不强征收土地使用费。
如果业主希望出售、继承或者抵押,这时候才需要补交地价。
4、对于主动续约的房屋,土地使用费的交费方式尽量多元化,
可以按年缴纳,也可以一次性缴纳。
对于一次性缴纳的,给予较大折扣。
尽量藏富于民,而不是雁过拔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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