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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最大的悬剑轰然落下!(上)

2016-04-19

    刘晓博:这个周末投资领域最引人注目的事件,是一则来自温州的楼市新闻。
    据新京报、温州日报等多家媒体报道,近期温州一批只有20年土地使用年限的住宅到期,
    在居民前往国土部门续约的时候发现,费用竟然高达当前房价的三分之一。
    一套价值300万元的房子,土地续约费用竟然高达100万元。
    此消息一出,举国震惊。
    很多人都表示,这个费用远远超出了心理预期,会影响自己未来购房计划。
    那么,“温州土地续约事件”是怎样产生的,
    法律上又是怎样规定的呢?
    让我们简单回顾一下。
    在中国数千年历史上,多数时候都实行的是土地私有制。
    所以,不动产问题比较简单,
    如果有纠纷也主要发生在私人之间。
    1949年之后,土地、房屋的产权全部收归国有、集体所有。
    于是,产权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
    上世纪九拾年代开始,国家决定启动商业化的房地产行业,
    但城镇建设用地国有化的性质没有改变。
    于是,土地使用权就出现了划拨、出让两种转让方式。
    政府、军队、公用事业等用地属于划拨,没有使用年限;
    而居民、企业获得土地的方式为出让,有使用年限。
    早期的商品房开发中,在70年年限之内,各地出现了多种处理方式。
    比如此次温州到期的房子,
    开发商为了节省成本就选择了20年的土地使用年限。
    在其他城市,还有30年、40年、50年等多种“版本”的商品房出现。
    这些房子,将陆续面临土地到期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