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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国土局前后的表态,真是滴水不漏,
比新闻联播用词还考究,表达的十分清楚:
第一我们有权收取续费的土地出让金,物权法都拿老子没有办法;
第二至于收多少,先放出房价的三分之一几十万元来试探民众反映,
如果大家默许,就这么办了。
如果反映巨大,没有关系,拿出方案报上级批准,然后执行。
试问一下,放眼寰球,恐怕没有比这个更流氓的官僚机构了。
在这里我想问几个问题,
第一个请问国家的土地是从哪里来的?
难道这土地是天赋皇权,天生就是你们家的,
宪法上写的人民当家做主的共和国难道是放屁。
土地属于全体国民。你们丫挺的说白了不就是我们聘请的一个物业管理吗?
你见过物业公司把业主的土地和上面的房子卖给业主,
然后一次性收取70年的土地出让金,
卖的时候业主投诉说房价太贵,你们说房价贵符合市场规律。
然后土地证到期后,你续费的时候说,房子不值钱,
就是钢筋水泥,土地值钱,你们赶紧交钱。
主人能被管家控制成这个德行,就一个前提条件,管家有流氓,手里有枪。
买卖房产收取70年土地出让金,正常交契税,
然后还有正在落地的房产税,然后还有传闻中的遗产税,
一套房子,一房四吃,作为这个国家的主人被管家已经强奸了四次,
这还不算,强奸是有有效期的,强奸一次管多少年,
到期之后还要主人还要自觉到管家面前洗干净,
脱下裤子,然后接受下一次的强奸。
而且管家还要通过舆论控制,思想道德教育,
让被强奸者理所当然的觉得强奸合法,而且强奸很爽,必须呻吟几声才算圆满。
我早说过,全民公有就是少数人最大的私有。
土地公有制下,老百姓实际上没有土地占有权,
真正的占有者是哪个流氓,我想我不说你们都知道。
第二个问题我想问的是,我们出台的物权法到底是用来看的还是用来粉饰太平的?
物权法规定,土地证期满自动续期。
既然是自动续期,按照常理就是老百姓无需审批无需付费,
相关机构不得设置任何条件加以拒绝,
如果一旦设置任何门槛,这叫哪门子的自动续期。
当然ZF想收钱续期,为什么当初在物权法制定时,白纸黑字的写上,到期后可续期,
但要缴纳一定费用方可续期,这样就可以对不付费的人拒绝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