锺祖康:由杨佳的对话所想到
2016-05-02
杨佳在被捕后及在法院上说过一些令我对他刮目相看的话﹐如:
「有些羞辱,如果要背一辈子,我宁愿犯法。」
「我们活着不是为了低三下四,也不是为了作威作福,
而是为了自由体面的生活......
如果,人没有尊严,人不如死去。」
「我不认为他们是无辜的。」
(回答被告律师问:你认为那些死去的警察是无辜的吗?)
「我是无罪的,是他们违法,有罪的是他们。」(当庭所言)
「我没有精神病,有病的是派出所的巡警。」(杨佳表示对一审鉴定结果没有意见)
「这些警察之所以敢这样,都是因为他们的背后有你们。」(回答法官问:你有什么补充意见?)
「被这样的警察管理着的国家,一个遵纪守法二十几年的公民最后都会被判刑坐牢。」(法庭最后陈述)
从杨佳这些话可见﹐此人非常清醒﹐有非常清晰的行动理论依据﹐
大有「生命诚可贵,自由价更高,若为尊严故,两者皆可抛。」的味道。
他对尊严的追求﹐也非常符合两年前的「来生不做中国人」调查结果。
当时在65.1%称来生不愿意再做中国人的投票者中,
最多人(37.6%)是因为「做一个中国人缺乏人的尊严」。
统观种种﹐决不能随便视此案为普通的杀人案。
就如荆轲刺秦皇、孟子说的「吊民伐罪」、孙中山的「黄花冈起义」、共产党的「南昌起义」等那样﹐
过程中当然很可能会杀人的﹐
但其目的是反抗暴政﹐所以不能以普通的杀人案视之。
《美国独立宣言》草拟人兼前美国总统汤玛士?杰佛逊说得更加直白:
「自由之树必须时而灌以爱国仁人和暴君的鲜血以保常青,这是天然肥料。」
又说「懦夫宁要专制之平静,不要自由之喧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