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众院通过“对台六项保证”
2016-05-19
今年4月底时,美国众院外委会以口头无异议方式一致通过「共同决议案」,
重申「台湾关系法」和「6项保证」,并送众院院会表决,
今天美国众议院院会无异议通过有关支持台湾的「共同决议案」。
在准总统蔡英文就职前夕,美国国会通过「共同决议案」,
不分党派支持台湾,这也是「6项保证」首度诉诸书面文字。
「共同决议案」无须美国总统签名生效,不具法律约束力,
代表的是美国国会的态度,也是美台关系的基石。
美国前总统雷根所提出的「6项保证」包括︰
美国不会设下结束对台军售的日期;不会更动台湾关系法的条款;
不会在做出对台军售的决定之前与中国协商;不会做台湾与中国的调人;
不会改变对台湾主权的立场,也就是这个问题必须由中国人自己和平解决,
美国不会压迫台湾和中国谈判;
美国也不会正式承认中国人对台湾的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