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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改”时,批准杀人的权力在区一级,
二十来岁的区长或区委书记掌握着全区十多万人的生杀大权。
深夜,区、乡干部会议结束,大家劳累了一天,睡觉去了。
年轻的区委书记(或区长)坐在煤油灯下,
根据各乡上报的材料,勾画明日的杀人名单。
这时,如果这位年轻人心地比较善良,他手中的“朱笔”稍稍留情,
对于可杀可不杀的人,尽量不划红勾,这些人就可能幸存下来。
如果这位年轻人“阶级斗争”观念比较强,杀红了眼,“朱笔”一路勾画下去,
则明日刑场上便有十多位地主的天灵盖被打飞……
要是这位年轻人打瞌睡,“朱笔”误点在某个原拟不杀的人的名字上,
醒来后又没有发现这一错误,这人明天也就完蛋了!
杀人的权力虽然在区一级,
但实际上,某位乡干部要杀谁,甚至因私仇某位贫雇农要求杀谁,
跟区委书记说一声,少有不批准的。
斗争地主的场面十分野蛮,拳、脚、鞋底、棍棒、皮鞭一齐上,
打得皮开肉绽、口吐鲜血、伤筋断骨,惨叫哀号之声,不绝于耳。
对于某些强加的罪名,跪在斗争台上的地主想解释一下,战战兢兢刚开口,
台下在积极分子的带领下发出一片震耳欲聋的口号声,
淹没了地主那微弱可怜的声音;
台上的积极分子立即抽耳光,拳打脚踢,打得你根本无法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