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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印度最高法院就在印度快报诉印度联邦共和国一案中裁决指出,
媒体在民主机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各级法院有责任维护新闻自由,
判处限制新闻自由的所有法律和行政行为无效,
确保人民有权自由获得所有信息、自由出版和自由发行报刊书籍。
正是印度高法的这类判决使得媒体基本没有禁区,能畅所欲言,
让人民了解事实真相,监督政治运作,
同时让政府决策者了解民意,制定明智与合理的政策。
印度最高法院也通过司法审查和案例,秉公执法,保证了人民的基本权利。
不仅使得国大党搞I党独大、把国家变成I党私产的企图未能得逞,
而且也防止了国会通过立法来剥夺或削弱这些公民的基本权利。
中国的宣传机器常常声称中国人民素质不行,因此不能搞民主选举。
印度的实践证明,国民受教育程度以及经济发展水准并不是实行民主的前提条件。
印度人做得到,为什么中国人做不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