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这届孕妇不行……
2016-07-13
2015年7月10日,青海西宁市北城区的孕妇张丽涉嫌持有伪造发票被口头传唤至派出所近8个小时后流产。
张丽称,在被传唤期间,由于长时间未被允许吃饭、喝水,不允许休息,
坐在审讯椅子上,同时被铐住手脚,后心跳突然加快,肚子疼痛难忍下身开始流血,最后流产。
她向公安机关申请赔偿13万余元。
6月29日,西宁中院判城西公安分局赔偿张丽医疗费损失233.10元。
西宁中院认为,城西公安分局在口头传唤张丽时没有出示工作证件,
到胜利路派出所办公区内候问期间,发生了张丽流产的损害后果。
城西公安分局的行为与张丽流产之间具有一定的关联性。
由于张丽本身有流产史,也是此次损害后果的原因之一。
——所以意思是,这事儿怪警嚓,也怪孕妇自己……
看看多有人权,不是都赔偿了么,200多块呢!比低保还高呢。
哎,这届孕妇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