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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用我买的仿真枪枪毙我!

2016-08-16

    互联网信徒王冠雄:18岁福建少年网购24支仿真枪,被法院以走私武器罪判处无期。
    他在法庭痛哭:“用我买的枪打我,死了我就承认有罪!”
    枪支鉴定标准香港是7焦耳/平方厘米,台湾是20,中国以前是16,
    2008年下降了九倍到1.6,而普通人也无法知晓。
    我倾向在中国禁枪,但“好的法律不应该置人于如此可怕的境地。”刀下留人!
    //@警视听Kito: 法律如同儿戏!真枪就是真枪,假枪就是假枪,玩具就是玩具。
    关乎到一个年轻人一辈子是不是在监牢度过余生,
    哪能用模棱两可的模糊定义往极刑上判!
    法学界的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