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用我买的仿真枪枪毙我!
2016-08-16
互联网信徒王冠雄:18岁福建少年网购24支仿真枪,被法院以走私武器罪判处无期。
他在法庭痛哭:“用我买的枪打我,死了我就承认有罪!”
枪支鉴定标准香港是7焦耳/平方厘米,台湾是20,中国以前是16,
2008年下降了九倍到1.6,而普通人也无法知晓。
我倾向在中国禁枪,但“好的法律不应该置人于如此可怕的境地。”刀下留人!
//@警视听Kito: 法律如同儿戏!真枪就是真枪,假枪就是假枪,玩具就是玩具。
关乎到一个年轻人一辈子是不是在监牢度过余生,
哪能用模棱两可的模糊定义往极刑上判!
法学界的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