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吧,犯罪成本很低
2016-09-09
新京报消息:河南省纪委日前通报,2011年1月至2015年10月,
陈新华分管平顶山市第一看守所期间,
一是虚报在押人数,冒领市财政在押人员伙食费220.06万元;
二是将看守所小卖部收取的在押人员家属存款、生产提成等收入中175.51万元用于公务经费支出;
三是将在押人员的劳动收入57万元用于发放干警交通补贴、夜班补贴等。
陈新华受到黨內警告处分。——
受到黨內警告处分,处罚太重了,应该罚酒三杯。
黨內警告真是个规避法律责任的好警告,
所以,入党吧,犯罪成本很低,大胆的去干吧。
//桐下翁:用于公务经费支出。。。
说白了集体贪污呗,什么公务经费,分赃就分赃,法不责众是吧?
所以只能警告一下了事,这个国,这个党已经烂到骨子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