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纯不能叫奶油
2016-09-11
食品药物管理署预告草案,
若用食用油脂做的人造奶油,油脂含量有80%以上,就要标示「人造奶油」,
低于80%则一律标示为「脂肪抹酱」,新规定预计明年7月上路。
食药署针对「奶油、乳脂、人造奶油与脂肪抹酱等标示做规定,
不用再依油脂量高低分为中脂和低脂人造奶油。
食药署组长潘志宽表示,根据「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
奶油本来就有标示油脂含量,
国际规范中也没针对中脂、低脂人造奶油进行标示,
经讨论后决定放宽标准,油脂含量达10%以上、未达80%的产品,
就都标示「脂肪抹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