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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是掠夺的一种高级形式

2016-09-22

    FT中文网:300年前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就说过:财产不可公有,权力不可私有。
    茅于轼:什么人赞成财产公有制?
    未必是愿意和大家分享自己财产的人,
    而是希望通过财产公有分享他人财产的人。
    公有制实际上是分享他人财产的制度,
    是用各种似是而非的道理分享别人的财产,明抢暗夺他人财产的制度。——
    “财产不可公有,权力不可私有”。我们正好反过来了!
    //章诒和:茅先生不对了,打土豪分田地是咱们的光荣传统。
    //勤劳萝卜:说好听是公有制,说难听叫奴隶制!
    一小撮二代三代们霸占政权,以国家的名义!
    //laomaodd:赞成公有的除了官员,就是屌丝,都是这种目的的人吧。
    //zsoxnn:公有制是一个违背人的本性的事物,
    多少年来一直是居心叵测者的遮羞布,现在已成为中国人性恢复的最大障碍。
    茅能指出这点,不愧为有良心的经济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