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兲朝是隐私全无,倒车继续……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9月20日联合发布了一个规定。
该《规定》内容:网页、博客、微博客、朋友圈、贴吧、网盘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文档、图片、音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电子数据。——
个人隐私的界定及如何保护?你要调取的过程如何审批?
启动这样的监控这是前无古人的禁言。
//@LifeTime:今天中国官方宣布公检法因办案需要有权查阅个人社交账户信息。
这个新闻没有引起很大波澜,因为人们早就习惯有人监视自己聊天,
而且偶尔还被跳出来对话框警告。尽管麻木,还是要表达:
1.对于涉及十几亿人个人基本言论权力的事,是不是需要人大立法?
2.公检法各自都有权决定查言论,是否缺乏制度约束?尤其是公安搜查,不能成为其家常便饭。
//@木头老罗:今天为止,“仆人”们惦记着主人家的东西太多了,
从当年惦记地主的小老婆,到今天惦记着“主人”的任何一切……难道不是么?
朋友们,以后微信朋友圈莫谈时政,只谈风花雪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