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储蓄卡遭盗刷银行七成责任
2016-10-18
新华网消息:南宁市民甘某的银行卡被盗刷1.89万余元。
银行卡在身上,卡里的钱却没了,他马上拨打某银行客服电话询问,并拨打110报警。
经民警调查,甘某的银行账户存款被人通过异地某银行的ATM机取走,案件至今未侦破。
甘某将某银行南宁支行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存款损失,并支付利息损失。
某银行南宁支行认为他们并无过错,不该为甘某的损失买单。
通过公安机关调取的取款视频证实,在异地取款人并非甘某本人,法院确认该案的交易是伪卡交易。
该银行在涉案交易中未能识别伪卡,导致甘某损失的产生,
违反了存取款业务所要求的最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对此应承担主要责任。
法院同时认为,甘某未尽妥善保管密码的义务,应承担次要责任。
双方责任七三开,银行承担七成责任,赔偿甘某1.3万多元。——
美国不管是否密码,都是银行负责。
银行应负更多责任,这样才会有动力去防范打击盗刷。
//怎么确定甘某对密码管理不善的。我能不能怀疑是银行对个人信息和密码管理不善?
或者存在银行职员盗卖个人信息从中渔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