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网购仿真枪被判无期量刑不当
2016-10-20
2014年,时年18岁的刘大蔚因从台湾网购了24支仿真枪,
被诉犯走私武器罪,经法院一审二审,
因考虑其年龄原因未判死刑,被判处无期徒刑。
其曾在庭审时大喊,“请用我买的枪枪毙我!如果我死了我就承认我有罪!”
今日,福建高院表示,复查该案后认为,量刑明显不当,将重申此案。
——政府对百姓防范森严,其实他们不怕官员贪污,就怕百姓有枪。你们懂不?
此案重审,徐昕律师持续呼吁呐喊功不可没。
//青岛宝乐得:此案动机是量刑的关键点,也恰恰是量刑轻重的松紧带,
我朝松紧带是用货币衡量的。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制造冤案的专案组长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结果只被判18年。
而少年网购24支仿真枪却差点判死刑,后被判了无期,
真是双重标准,弹性十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