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个菜还要被全县通报?
2016-10-26
东南网:10月23日,有网友在微博上发布了名为“关于公职人员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通报”的图片,
图片显示两名来自三明宁化红旗小学和城东小学的老师,因在占道经营摊点买菜被通报。
针对网友爆料的内容,记者采访了宁化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确实有发布过一个通报。
该工作人员表示,宁化县为了杜绝一些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
进一步加强城市治理,由宁化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牵头,多个部门配合,
开展了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城市管理行为规范工作。
据介绍,首批通报时间为10月21日,涉及到11人,其中有4名学校教师,
9人通报理由为在占道经营摊点买菜,
另2人通报理由是违规停车和骑摩托车没有戴头盔。
不过,此次被通报的人员,目前没有遭受任何处分。——
买菜也通报!管天管地,还管人家在哪买菜?
//执卷绨素:公权无边,随性介入私域;公权威严,任意塑造道德;
公权高贵,鼓励以吏为师;公权唯一,奈何无法无天。
//黎老师:聚餐AA通报批评,在占道经营摊点买菜,通报批评,这是不给老师留活路啊,
该管的不管的不管,不该管的瞎管。
//有关部门有权力也不能这么用啊……买个菜一不偷二不抢三不占用上班时间,受苦的总是那些底层的群体。
//杨俊峰:教师凑份子一块聚餐,他们要管,买菜也要管,
什么时候把拉屎、洗袜子等等也管起来,就是四海升平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