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强拆”将进入世界史册(下)
2016-10-27
中国的市场是假市场。政府是“征收”(实质上是掠夺)房屋,而不是跟房屋主人做“买卖”。
虽然政府说要用市场价征收,但市场价不是政府规定的,而是由买卖双方讨价还价形成的,
规定价格便不是市场价了,那怕你号称是市场价。
我们现在常说某一商品的市场价格多少多少,某类劳力市场价格多少多少,
正是建立在千百万市场主体讨价还价基础之上。
任一市场主体的讨价还价,都会对市场价格产生影响。
所以,即便市场存在,有一个相近的市场价格,也不能强制用这一价格进行个案交易。
因为个案交易中买卖双方的自由,是产生市场价格的机制。
也就是说,没有个案中市场主体讨价还价的权利和自由,也就没有市场价格。
当然也就没有市场经济。
显然,在交易一方不自由受胁迫的情况下,
所谓的“市场价格”是强买或强卖的价格。
市场经济公正最重要的体现,是交易的自由和非暴力,而不是交易价格的高低。
政府强拆提出的理由,是认为被拆者提出不合理的利益要求,是“要天价”。
但在市场经济中,不管高价低价,只要交易双方认可,便是公正。
交易自由是公正的本质体现。
暴力强制,欺行霸市,则是明显的不公正。
所以拆迁矛盾虽然表现为利益矛盾,拆迁户争的是补偿多少,
但实质上是市场主体在争自由交易的权利。
现在的中国,不唯拆迁户,农民在抗土地强征过程中,表面上争补偿价格,实际上也是在争这种交易自由。
目前中国社会的深层次矛盾,是强制性的权力经济与自由平等的市场经济之间的矛盾。
一个国家出现大规模长期间的强拆,这个国家便失去最基本最起码的经济生活秩序。
你能在世界上找到一个这样的国家吗?
“依法治国”不是一堆理论,一打文件,一个“忽悠”民众的口号。
你说要实行“公平正义”,但强拆是公平正义吗?
把访民关进黑监狱是公平正义吗?
不要谈那么多的理论和主义,那么多的体制和机制,那么多的治标和治本,
把强拆老百姓房子的暴徒,或策划强拆老百姓房子的幕后指挥者抓起来判刑,
就是依法治国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