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强拆”将进入世界史册(中)
2016-10-27
强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产物;是半市场半管制经济的产物;
是权力既不受约束,又不承担责任的产物;
是政府成为市场利益主体,进入微观经济活动,并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产物。
从根本上说,是中国半吊子改革的产物。
不改革不会有强拆,彻底改革也不会有强拆。
中国的强拆一定会与英国的“羊吃人”一样,载入世界史册,
但历史的评价将比“羊吃人”更荒谬,更黑暗。
因为与“羊吃人”不同,那是社会中强取豪夺带来的失序。
而强拆却是声称维护社会秩序的政府所为和主导。
等于政府直接做土匪,而且发生在人类文明已经取得巨大进步的二十一世纪。
“中国模式”的特点是什么?是既想实行市场经济,政府自身又成为市场主体。
两者不但存在巨大矛盾,而且将会带来社会秩序的全面混乱。
如果社会没有政府,我的房子你来拆,我可以跟你拼命,
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对抗和制约,会大体形成一个均衡机制,
虽然仍有恶霸出现,却只是少数现象,社会不可能完全失序。
我们之所以要政府,是要通过政府的力量,杜绝这少量的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但当政府成为市场主体之后,
它本身成了一个市场中的利益主体,而且是拥有最强大暴力,
表面上具有合法性,与其它市场主体又完全不平等的利益主体。
强拆是政府在利益驱动下,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一个政府,不但不维护社会秩序,反而破坏社会秩序,
社会如何不会进入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