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人传统:武则天时期
2016-10-31
武则天时期,杭州临安县尉薛震好吃人肉,
“有债主及奴诣临安,于客舍,遂饮之醉。
杀而脔之,以水银和煎,并骨消尽。
后又欲食其妇,妇觉而遁。
县令诘得其情,申州,录事奏,奉敕杖杀之。”(《朝野佥载》)
“周岭南首陈元光设客,令一袍裤行酒。
光怒,令曳出,遂杀之。须臾烂煮,以食诸客。
后呈其二手,客惧,攫喉而吐。”
(出《摭言》。明抄本作出《朝野佥载》)
张鷟《朝野佥载》卷二:“后诛易之昌宗等,
百姓脔割其肉,肥白如猪肪,煎炙而食。”
唐玄宗开元中叶人陈藏器(713年-741年)
《本草拾遗》写吃人肉可以治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