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人传统:明-嘉靖
2016-10-31
嘉靖元年(1522年),韩邦靖“起山西左参政,分守大同。
岁饥,人相食,奏请发帑,不许。
复抗疏千馀言,不报。乞归,不待命辄行。
军民遮道泣留,抵家病卒,年三十六。”(明史卷201)
嘉靖三年(1524年)“湖广、河南、大名、临清饥。
南畿诸郡大饥,父子相食,道谨相望,臭弥千里。”(《明史·五行志》)
嘉靖四年(1525年)三月,余珊应诏陈言曰:“自逆瑾(刘瑾)以来,尽天下之脂膏,输入权贵之室。
近年以来,黄纸蠲放,白纸催缴;额外之敛,下及鸡豚;
织造之需,自为商贾;江淮母子相食,兖豫盗贼横行,川陕湖贵疲于供饷:
田野嗷嗷,无乐生之心。”(明史卷208)
嘉靖九年(1530年):“畿内、河南、湖广、山东、山西大饥。
十五年(1536)湖广大饥。”(明史卷30·五行志)
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二月)“宣大二镇大饥,人相食。”(《明史·五行志》)
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京师大饥,人相食,米石二两二钱。
(《历代社会风俗事物考》引《金垒子》)
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辽东大饥,人相食。”(《明史,五行志》)
“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八月,以辽东连年饥馑,
至有父食死子者,发银籴粟赈之。”(《中外历史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