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人传统:明-末年(下)
2016-10-31
《陕西通志》第86卷载有明朝崇祯年间马懋才的《备陈灾变疏》,
疏中写道:“臣乡延安府,自去岁一年无雨,草木枯焦。
八、九月间,民争采山间蓬草而食,
其粒类糠皮,其味苦而涩,食之仅可延以不死。
至十月以后而蓬尽矣;则剥树皮而食。
诸树惟榆树差善,杂他树皮以为食,亦可稍缓其死。
殆年终而树皮又尽矣,则又掘山中石块而食。
甘石名青叶,味腥而腻,少食辄饱,不数日则腹胀下坠而死。
民有不甘于食石以死者始相聚为盗,
而一、二稍有积贮之民遂为所劫,而抢掠无遗矣。
有司亦不能禁治。间有获者亦恬不知畏;
且曰:“死于饥与死于盗等耳,与其坐而饥死,
何若为盗而死,犹得为饱鬼也。”
由于全球气候的变化,崇祯时期闹饥荒,
持续之久,波及之广,危害之重,实为历代所仅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