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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主的鲜血巩固新政权

2016-11-02

    “土改”的第二大目的是:用地主的鲜血,巩固新生的红色政权。
    中共建政后,国抿党及其遗留、派遣在大陆的军政人员,反抗是相当强烈的。
    自发性的民间土匪,也十分猖獗,常常在某夜突然把一个乡政府“端掉”了。
    新生的政权内外交困,随时有被颠覆的危险。
    这时,毛认为,必须把“反革命”的嚣张气焰镇压下去……
    杀谁呢?不幸,历史选择了“地主”作为“儆猴”的这只“鸡”。
    “土改”时,批准杀人的权力在区一级,
    二十来岁的区长或区委书记掌握着全区十多万人的生杀大权。
    深夜,区、乡干部会议结束,大家劳累了一天,睡觉去了。
    年轻的区委书记(或区长)坐在煤油灯下,
    根据各乡上报的材料,勾画明日的杀人名单。
    这时,如果这位年轻人心地比较善良,他手中的“朱笔”稍稍留情,
    对于可杀可不杀的人,尽量不划红勾,这些人就可能幸存下来。
    如果这位年轻人“阶级斗争”观念比较强,杀红了眼,
    “朱笔”一路勾画下去,则明日刑场上便有十多位地主的天灵盖被打飞……
    要是这位年轻人打瞌睡,“朱笔”误点在某个原拟不杀的人的名字上,
    醒来后又没有发现这一错误,这人明天也就完蛋了!
    杀人的权力虽然在区一级,
    但实际上,某位乡干部要杀谁,甚至因私仇某位贫雇农要求杀谁,
    跟区委书记说一声,少有不批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