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公安厅长杀情妇被判死刑
2016-11-13
内蒙古前公安厅长、政协前副主席赵黎平,
今早在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被判处列刑。
赵黎平在内蒙古赤峰市持枪将被害人李XX杀害。
2008年至2010年,赵黎平非法收受人民币2,368万元。
公安机关在杀人现场查获赵黎平藏匿的转轮手枪、亠四式手枪及49发子弹,
还在其办公室,查获其非法存放的91枚雷管。
法庭认定赵黎平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
犯非法持有枪枝、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犯非法储存火暴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赵黎平去年3月20日晚,在内蒙赤峰市当街追杀27岁女子李XX。
李女先被他用刀斩伤,逃跑后致电报警称遭前公安厅长追杀。
赵驾车一直追到李住所楼下,开枪将她打死,
尸体装入车尾箱逃离赤峰,半路焚尸并弃尸荒野。
据称赵与死者是多年情人,杀她前不久,赵2月25日曾写借据:
欠李××人民币三佰万圆整,定于3月8日还清,如逾期加息(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