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11月3日下午第二节课,西飞第二中学初三年级某班正在进行体育课前的热身运动,
在第一圈慢跑后,14岁学生贺某感觉不适停下来,体育老师上前询问后,
贺某说自己的脚被烫伤跑不动了,于是老师让他休息。
在其他学生跑完剩余三圈准备开展体育教学时,在一边站着的贺某突然倒地,
老师赶紧跑过去查看并让其他同学通知校医,
随即将其送往200米外的阎良区人民医院就诊,但孩子还是不治身亡,
医生初步诊断为心源性猝死。
事发当晚,在家属的要求下,贺某被运回临潼老家安葬。
11月8日上午9时许,在贺某家属的要求下,阎良区教育局副局长张某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
到西飞第二中学,与贺某父亲商谈处理问题时,突发心肌梗塞不幸身亡。
目前,上级主管部门已认定张某是因公殉职。——
1,心源性猝死,家属应该先申请法医验尸,查清楚之后再说是谁的责任。
2,正常来说,现在中小学基本已经不敢让学生参与体育课,基本没有大运动量了,
所以学生自身健康问题可能性很大,这个锅不应该总让学校和教育局背。
3,学生都有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