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航拍可以看到:这栋房子屋前的院坝、自留地占据了进城方向的两条车道,
原本三车道的设计现在只有一条道能通行,
驶来的车辆到该处时不得不减缓速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也共用同一条车道。
据悉,这家房子最早1971年就修在这里,
最初是茅草房,后来变成瓦房、砖房到现在的楼房,都有房产证。
2008年道路扩建。
数年来,因为双方补偿未达成一致,拆迁搁浅至今。
户主回忆,此前已发生过多次事故,进城车辆开太快,避让不及,直接冲进院子。——
1.什么叫原本三车道的设计现在只有一条道能通行?
人家房子1971年的,你道路是2008年,拆迁协议没达成,
你就单方面把人家房子设计成道路了?
2.房子没拆之前,政府有义务建立提示装置,不仅保护车辆,也须保护房主。
3.产权必须得到保护,房主不同意,就不拆。
应该修改设计,不能把房主的房子置于危险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