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近期,济南市长清区一家饭店店主曹女士反映,
2009年到2013年期间,长清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前来吃工作餐多达300次,
一共花费24078元,至今仍未结账。
今年10月12日,曹女士就该费用报销问题起诉该法院,但至今没有解决。
她说:“如果长清区法院欠的钱少,我早就不要了。
但现在做买卖不容易,对我们小本生意来说,2.4万也不是小数目,
还是希望长清法院方面能早点把欠的钱给还上。”
对此,当时签字的法院工作人员之一王先生介绍,
之前农信社和法院有个协议,答应给报销这笔餐费,
据其所知,这笔钱已经划到了法院,但不知为何还没给曹女士。
而据该法院院长杨先生解释,“这种事情是不可能的”,
欠饭钱的行为属于当时签字人的个人行为,和单位本身无关,
建议曹女士直接对当时签字的欠钱者进行起诉。——
//皇军吃你们几顿饭怎么了?
//不吃饱了咋为人民服务呢,法院大爷吃你点P民的东西咋了。
//法院的脸呢?吃个饭都欠帐。
//不拿老百姓一针一线,其他都拿走。
//没有法院就没有新中国,公务员吃几顿怎么了,看不惯就滚出去。
//吃个饭怎样了,才2万多,说好的共产主义呢?
//共產党吃你点饭就这么多事。小心说你饭店是私搭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