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产权不牢地动山摇(下)
2016-12-15
当然,我强调私有制根基,不等于非得要一夜之间宣布私有制,
那样有太多脑子被洗成花岗岩的人心理上无法接受啦!
关键是支配权。支配权不可以集体所有或公有,
支配权完全回归个人或家庭即可。
至于所有权,国有或私有无所谓,都是名义。
美国国土面积936.48万平方公里,
其中,私人所有的土地占51%,联邦及州政府所有的土地占47%,印第安人保留地占2%。
从英国法学理论角度上讲,英国的所有土地都属国家所有,
而实际上全英国90%左右的土地为私人所有,土地所有者对土地享有永久业权。
英国土地所有制的另一个特点是土地所有权包括对地下矿藏的所有权。
日本现行的土地制度也是土地私有制。
在全国土地中个人所有土地占57%,法人所有土地占8%,
国家和地方公共团体所有的土地占35%,
其中国家和地方公共团体占有的土地多为不能用于农业、工业或住宅的森林地和原野。
因此在可以利用的土地中,私有土地占很高的比重。
英国所有土地名义上都是国王所有,不影响私人支配权的完整性;
中国城市土地国有,不影响私人房屋产权个人和家庭支配权的完整性。
很多人会说,土地财政之下,土地是地方政府招商引资和地方财政的摇钱树,
怎么可能支配权完全回归个人和家庭?
事实上,经过了改革开放后长达几拾年竞相压低土地、劳动力和环境成本的招商引资竞赛,
中国的工业产能已经没有一个行业不严重过剩;
经过了1998年至2016年长达18年的中小城市城镇化大跃进,
中国的城市面积扩张是人口扩张的3倍,
90%以上的城市建成区和绝大部分地区房地产业已严重过剩。
土地财政已经难以为继,再卖地只能建空城鬼城。
而建立在土地财政基础上的地方债,已经成为银行的一颗定时炸弹,成为金融风险的隐患。
再接下来,土地财政有百弊而无一利。
同时,现行城乡不能自由交易的农村土地和农房制度,
在阻挡农民进城的同时,
也阻挡了一些已经衣食无忧的城市居民下乡建设、把田园牧歌当人生奢侈品的道路,
令老屋破败,土地荒芜。
只有自由交易才能最好地配置资源,
古今中外,从无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