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产权不牢地动山摇(上)
2016-12-15
作者:童大焕
因遭遇拆迁求告无门,用射钉枪杀死村长何建华的河北青年贾敬龙被正法后,
媒体又不断曝出新的杀村长事件。
2016年11月15日上午,在大量知名法律学者“刀下留人”呼声之下,
河北青年贾敬龙被执行死刑。
2016年11月16日下午,陜西延长县村民黑延平因土地补偿款纠纷杀了村主任曹英海,
并且殃及无辜,杀手杀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家人,
直系旁系4死5伤,上有60岁老人,下有3岁小儿。
这正是人们呼吁“刀下留人”的原因之一。
且不说贾敬龙杀人,何建华先有罪过,且贾两年来求告无门。
废除死刑或者少杀慎杀,表面上是追求庶民犯法与王子同罪的平等公正权利,
事实上也是在保护官家人,
否则,求告无门走投无路视死如归的庶民,
在私力复仇中采取灭门手段的会愈来愈多。
反正是一死,不如多找几个陪葬,也给自己的家人少留几个仇人。
而若法律有情,则人必有恻隐之心与是非之心。
亦忱先生曰:“那些决定杀掉贾敬龙的人,其最大的功劳,
是把正义女神从中国的法院驱赶到野狼出没的旷野四处流浪。”
跳出恩怨仇杀本身,我在思考一个问题:
为什么乡村有民主海选村民却依旧痛苦?
为什么村长会成为最危险职业而同权力等级的城市居委会主任或业委会主任迥然相异?
为什么杀了贾敬龙还有后来人?
天天喊民主的知识精英们想过没有?主张土地农房只能“被集体”的乡建派们想过没有?
主张对贾敬龙们“杀一儆百”的主杀派们想过没有?
洛克说,财产不能公有,权力不能私有,否则社会便堕入地狱之门。
我说,财产公有(含集体所有),权力必私有。
财产公有,便纵有民主海选,也敌不过权力私有金钱政治。
求告无门下的私力救济(个体复仇)被无情杀头,
接下来的就是更加疯狂的滥杀无辜。
民主和严刑竣法都不是人类福音,福音书是私有和法治,
财产自由,迁徙自由,言论和信仰自由等自己的私域自己作主,
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