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年代,电信企业安装一部电话,收取初装费3000元,
煤(燃)气供应企业安装供气管道,
每户收取初装费2000—3000元,也是毫无道理的。
因为老百姓从电信企业购买的是通信服务,
从煤(燃)气企业购买的是煤(燃)气,
只能向电信企业交纳通信服务费,
向煤(燃)气企业交纳煤(燃)气费,
以及室内电信和煤(燃)器器材费。
至于如何把通信服务和煤(燃)气送到用户手里,完全是企业自己的事,
投资应由企业自行负担。
难道老百姓坐了汽车、火车、轮船、飞机,
还要出车船、飞机购置费?
如果非要老百姓交初装费不可,就应当算老百姓入股,老百姓应当参与分红。
否则就是平白无故地剥夺老百姓。
然而,这种平白无故地剥夺,
偏偏就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