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因两笔分别为60万和100万的贷款,
湖南民企老板祁锦坤被银行告上法庭,
在还钱后,他又以贷款诈骗罪判刑10年。
他两次申诉喊冤,最终以有罪之身于4年前因肺癌去世。
今年,迟到的无罪判决书揭示惊人真相:
两笔贷款都有抵押,且在获罪之前,100万贷款已偿还,
这关键事实被原审判决遗漏。
6月,家属向湘潭中院提起2000多万元国家赔偿申请,
前天,法院判赔64万。
法院认为“祁患病以及医治无效死亡,与错判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错判并不必然导致其公司关门停业”。
对此,家属表示不能接受,祁的弟弟称,当地媒体曾多次报道哥哥是诈骗犯,
哥哥的身患肺癌病逝与蒙冤服刑有密切关系,
哥哥被追究刑责后,部分财产遗失或被他人占用,均由错判导致。
家属称将向湖南高院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