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2015年宏观税负为38%
2017-01-02
来源: 凤凰财知道/作者: 冯兴元
我们先看看我国的宏观税负。
宏观税负是指一个经济体的政府全部税费收入占GDP的比重。
2015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达到676708亿元。
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52217亿元,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3088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2330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560亿元。
与此同时,国有企业实现利润23028亿元。
这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包括了国有土地转让收入3.25万亿元。
国有企业实现利润当中一部分上交给财政,
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后者占前者的11.1%。
一个正常口径的宏观税负应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企业利润。
国有企业利润本来归国有企业的出资者即政府财政所有,也就是属于财政收入。
至于政府把89%的国有企业利润留给国有企业使用,
那相当于政府支出其财政收入,把这部分财政收入转移支付给国企。
计算这样一个正常口径的宏观税负(口径1)时,
就是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以及国有企业利润加起来除以GDP。
由此可以得到2015年我国正常口径宏观税负(口径1)为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