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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专题

中国“三乱”收费占GDP的2%

2017-01-02

    来源: 凤凰财知道/作者: 冯兴元
    很多地方政府部门拥有“三乱”收入(乱集资,乱收费,乱摊派)。
    随着我国经济增长趋缓,这种“三乱”抬头的问题是存在的。
    地方政府财政收入越是拮据,“三乱”问题越会变得严重。
    完全有理由保守估计地方政府的“三乱”所获占GDP为1.5%,
    那么宽口径宏观税负(口径2)还会增加1.5个百分点。
    这种估算是有道理的,“三乱”的规模是不透明的,但不会少。
    地方政府通过“三乱”,
    实际上从GDP中继续抽取了大量的资金或者占用其它资源,相当于继续征税。
    于是,2015年宽口径宏观税负(口径2)就是口径1宏观税负加“三乱”收入占GDP的比率,
    至少为40%。
    这种“三乱”的计算是保守的小口径估算,
    没有考虑到地方政府以低补偿标准、不按市场价格标准支付征地费用,
    其实就是地方政府获得大量与征地有关的隐形收入,
    可以以保守方式按GDP的2%来估算。
    加上以后就得到更宽口径的宏观税负(口径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