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命令式停产也是“税负”
2017-01-02
来源: 凤凰财知道/作者: 冯兴元
其实,由于目前雾霾问题严重,或者为了迎接大型活动,
有关地方关闭工厂、工地或者市场,或者限制开工开业。
对于企业来说,其蒙受的损失,至少也算是一种“税费”。
这种“税费”可以至少按GDP的1%计算。
这样得到宽口径宏观税负(口径5),
等于口径4+停工损失率,得到44.4%。
上述口径还没有考虑这么多年来各地往高虚报GDP增长率所导致的
GDP虚增造成的宏观税负计算公式中GDP分母偏高问题。
也没有考虑我国2015年一般预算赤字23551亿元(即赤字率达到3.48%),
更没有考虑到其它政府负债的净增状况。
因此,我们还没有计算口径6,口径7和口径8的宏观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