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日,作为“高墙外服刑犯”,王力军向记者证实,
2016年12月29日下午,他在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中院拿到最高法再审决定书。
2016年4月5日,王力军因贩卖玉米涉嫌非法经营案,临河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王力军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退缴非法获利6000元。
2016年12月31日,最高法通过官方微博发布指令再审王力军案消息。
最高法认为,就本案而言,王力军从粮农处收购玉米卖予粮库,
在粮农与粮库之间起了桥梁纽带作用,没有破坏粮食流通的主渠道,
没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不具有刑事处罚的必要性。
如果再审判决自己无罪,王力军表示:我将重操旧业,
毕竟这个行当,不仅可以养家糊口,还可以帮农民。——
农民勤勤恳恳赚钱,法律说有罪,贪官贪个一亿几千万判个十来年;讽刺!
//还有贪污几百万元只做降级的处理的,
还有小偷偷到合肥某官员家大量不明财产,被抓后举报,官员没有作处理的。
//非法经营罪是个“框”,啥都可以往里装!
最可笑之处,还在于目前五花八门、或明或暗的各种行政审批与许可制度,
简直就是与这个罪名狼狈为奸、沆瀣一气,
与国家建立开放的、自由竞争的市场环境这样的中央决策和国家政策大方向背道而驰!